情,喜欢一个人难道不该心疼他,体谅他吗?喜欢的人能一辈子陪着我,保护我,只要能和他在一起,就什么都不怕了。
可是,有了孩子呢?
喜欢是两个人的事,结婚,却不是。
酒席吃完,我从口袋里拿出皱巴巴的塑料袋,老妈嫌弃道:“你要带回去喂狗?”
“嗯。”我要带回去。
老爸知道老妈怕丢脸,试图和我商量:“狗随便吃点就好了,还特意带回去,袋子会不会破?”
“不会。”
我带的塑料袋可是超市里面的袋子,牢得很,奶奶还用这种袋子来装衣服呢,去澡堂子的时候就是拎着超市袋子装的一大袋一大袋衣服。
“哼。”妈妈看都不要看我,继续埋怨,有点指桑骂槐的意味,“好端端在家里养什么狗,还咬了人,幸好不是店里的客人,万一有什么事,后悔都来不及。”
那就不要后悔,反正来不及后悔,可我还是在想,要是那天,没有带来发去老爸店里就好了。
可来发谁都没咬,就咬了老爸,我带它回去,都是我自己提心吊胆,来发没有咬我,没有咬别人,偏偏咬了老爸。
为什么?
老师常说苍蝇不叮无缝蛋,呵,老爸被咬是不是活该呢?
在之后的日子里,我想通了,因为我已经没有办法去体谅他,剩下的就只有埋怨,什么贴心小棉袄,都是骗人的。
妹妹视小棉袄如珍宝,经常随身携带,像今天这样来喝酒,没办法带出来,也会在家里放好再出门,可老爸又是怎么对我们的?
麻将绝对比我们重要。
奶奶陪着我们,我们才会心安,而狗,是让爷爷奶奶感到心安的伴侣。
老妈虽然属狗,可却怕狗,因为老爸被来发咬伤的事情,应该更怕。
还有一种怕,叫后怕。
如果来发没有逃走,再咬了她怎么办?又或是那一天老妈刚好在老爸店里……
我接不了老妈的话,她说的向来是一语致死,让我接不下去。
我记不清很小很小时候的事,或许我也曾缠着她,对她无话不说,可是慢慢的,我们之间是无话可说。
如果我说什么,她都要反驳我,那还有说的必要吗?不过是自讨没趣罢了。
从小学到大学,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。
可我现在已经不会和他们提起学校里发生的事或是人,除非他们问了,我才会磨磨蹭蹭地从牙缝里挤出一点字来。
因为他们总是会说,你看看人家,又是班干部又努力,你也要加油啊。
“比我差的还有。”我不甘心。
他们不信:“那你说一个啊,连名字都不知道是不是骗我们?”
至于吗?
比我成绩差的多了去了,可他们总能发现那些成绩差的人身上的优点,再拿他们身上的优点来和我比,试图让我自惭形秽,从而发愤图强。
有必要吗?
非要方方面面比过一个人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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